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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閱讀到一位心理相關科系的學生在公開社交平台分享:諮商師在諮商室裡與外呈現不同的兩個人,諮商師的同理反應給他的感覺是刻意而非出於本性,感受是如此的不真誠與不一致,即便諮商師在諮商室裡做得再好,也無法讓他認為諮商師有什麼了不起。
幾年前也曾在鄉民大本營(PTT)看到討論「分裂」助人者的分享文,文章裡說道曾聽見助人者說「你不是我的個案、我也不是你的諮商師,沒有好聲好氣的必要。」
「不一致」常會帶給人阿雜感(不舒服感),或是讓人受傷。其實「不一致感」來自於我們對當事人的期待,對於「角色」有了一套自己的印象,或是對於人的一致性有著莫名的堅持與相信,堅信「人必須一致」。然而我提出一個問題請你思考「你在長輩面前與你在同儕面前,行為舉止、所用的詞彙一樣嗎?」
「同理心」在這個世代經常被誤用,「缺乏同理心」「沒有同理心」的爆料文經常出現,同理心是本性嗎?亦或是後天學習而來的能力呢?
同理、傾聽是助人工作者的基本技巧
同理心不等於同情心,人的惻隱之心是同情心卻不見得等於同理心!
依照心理治療者大師等級Carl Rogers(1961)的定義:「同理心是指採納當事人的內部相關架構去了解他的世界,感受當事人的個人世界,就好像它是你自己的一樣,但又不失去這種“彷彿”(as if)的特質。」好比你真的將自己的靈魂放入當事人的身體與成長環境;同情心就好像我們常說的「感同身受」,以曾經有的經驗、或揣摩後而產生個人的感受所發出來的憐憫情緒。
觀察孩子的互動很有趣,會發現人之初的一切習性,孩子會搶別人的玩具、當想要的東西無法立即得到滿足時會哭鬧、自我為中心的發展階段也是每個孩子必經的過程,因此「為人找想」「從他人的角度出發」並非天生養成,而是靠後天慢慢地練習。專注、傾聽、探問、情感反應、同理都是諮商的基本技巧,說白點就是練功裡的蹲馬步,既然是技巧,就代表這些需要透過學習與練習逐步養成,而非天生具備,不然何必稱技巧,有些人學得比其他人快,我稱那為天賦。
諮商是一門專業、諮商師是一種身分,在這個專業與身分下,諮商師在諮商室裡的同理與傾聽是基礎且必要的能力(如果你要說是技巧我也不反對),在共通基礎能力外,每位諮商師也會依照自己的個性或偏好選擇不同的學派、治療方式,當然諮商師個人的自覺力與精進程度也會影響晤談歷程。因此,若你感覺到諮商師的同理反應是刻意而非出自本性,你的感覺並沒錯,因為同理反應真的不是本能、本性,而是需要花時間、花精力培養的能力,而這個能力讓「諮商」得以有其療效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當一個能力不斷地運用在專業領域中,這個能力也會慢慢地帶入其他生活領域裡,只是有其程度上的差別。例如說我對另一半的耐心就沒有我對個案來的多,在親密關係裡,本性很容易不受控地跑出來。
你的心理師「不一致」嗎?
個案會擔心「心理師對我的一切是不是假的」「他願意好好對待我、好好聽我說是否只是因為我是他的個案」。我們都期待被好好對待,單純地因為「我是我」而被好好聽到與看見。因此若心理師呈現出不同樣貌時,個案會開始懷疑「諮商室裡的他是真的他嗎?如果不是,那麼那些好的對待也是假的了,對吧」。
在社會裡,我們有多個角色,心理師是一種角色。以我為例,我是女兒、是妹妹、是同事、下屬、閨密、女朋友、消費者、心理師等,在每個角色下我有不一樣的行為模式、應對方式,我不會拿我對男朋友的撒嬌與任性來面對我的案主,而我也不會以同事的互動方式依樣畫葫蘆地與我上司互動,在外人眼裡這是「不一致」的行為舉止,但在那個角色裡,我始終如一。這也就是為什麼,心理師這麼講究「單一關係」避免「雙重關係」甚至是多重關係。舉一個我的親身經驗讓大家了解多重關係裡的諮商關係是多麼的傷人:
在我讀研究所時,我經歷了一場我稱為「霸凌」的痛苦時期,謠言、異樣眼光、不友善環境、牆頭草、人心隔肚皮在痛苦時期我輪番經歷,最終開了懲戒與否的會議。太痛苦之下我找到一位諮商心理師做一周一次的對話,但他同時具有學校老師、我當時兼職機構督導、校方行政人員的身分,在多次對話後,有一天他告訴我「一切交給學校處裡」就停止了那一周一次的對話。當時的我產生了被拋下、背叛的情緒。時隔多年,我能理解但無法釋懷,我能理解他身兼多個角色,只是最後選擇以「校方行政人員」的身分對我說「一切交給學校處理」。
這個經驗除了給了我一道痛苦地情緒記憶外,也讓我更加注意「多重關係」對諮商工作與案主福祉的影響。因此,我不為我的朋友們諮商,如果真的需要我就轉介;如果朋友的朋友因為我的專業找上我,若我決定以他所需要的專業身分與其互動,那至少三年內我們不可能成為所謂的「朋友」。
身為一位諮商心理師,遵守專業倫理、維護當事人福祉、好好地聽當事人說、與當事人共同發現例外時刻與美好的過程都是「真的假不了」,這是身為諮商心理師身分時的一致,一致地為當事人福祉為首要目標。
諮商真的不只是「聊聊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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